中国驻苏丹使馆调整外国人签证申请条件
中国驻苏丹使馆调整了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要求,自2023年3月15日0时(格林威治标准时间+8)起生效。新的签证申请流程和申请所需材料如下。
签证申请流程
申请人可使用中国在线签证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(https://cova.mfa.gov.cn) 并使用预约签证申请提交系统 (https://avas.mfa.gov.cn) 安排申请签证的日期和时间。
申请人须亲自到中国驻苏丹使馆递交申请,当场采集10枚指纹。但下列人员免于采集指纹:
(i) 申请人未满 14 周岁或已满 70 周岁;
(ii) 申请人残缺十根手指或无法采集指纹的;
(三)中国驻苏丹使馆同意免予采集指纹的申请人。
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申请人无需预约。他们可以使用中国在线签证申请系统在线填写和打印签证申请表(https://cova.mfa.gov.cn)并直接向中国驻苏丹大使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要求
申请签证需要以下材料:
(一)护照: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、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、信息页复印件。
(二)签证申请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、《在线签证申请确认函》、《AVAS确认函》。申请人必须在线如实、完整地填写表格,下载并打印表格各页,并在申请表和确认页相应位置签名。
(三)照片:小型2寸(48mm×33mm)近期正面彩色(浅色背景)护照照片,粘贴在申请表上。
(iv) 合法居留证件(适用于非苏丹公民):非苏丹公民申请时须提供第三国证件和在苏丹合法居住、工作或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的苏丹签证及其复印件苏丹签证。
(v) 中国护照原件(适用于曾经拥有中国国籍后取得他国国籍者):如果是首次申请中国签证,须提供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复印件页。
(vi) 中国签证原件:如果您之前已经获得中国签证,并使用新护照申请签证,您必须提供外国护照信息页原件和之前获得的中国签证的复印件。
(vii)更名证明:如新护照上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,须提供相关官方更名证明。
(八)使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。
某些签证类型还需要辅助申请材料,如下表所示:
签证类型适用情况材料要求
M签证、F签证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务、贸易、交流、访问、考察等活动在中国境内的商业合作伙伴、组织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
Z签证 来华工作 有效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》(或《外国人工作许可》原件等)
L签证 来华旅游 往返机票、酒店订单等旅行计划材料,或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。
L签证的邀请函应包含以下信息:
- 申请人的个人信息,包括全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。
- 计划访问的详细信息,包括目的、预计抵达和离开日期以及在中国访问的地点。
- 邀请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与申请人的关系等。
- 如果邀请人是公司或组织,邀请函应包括公司或组织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- 如果邀请人是个人,邀请函应包括其中国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,以及其在中国的身份证明,如工作许可或居留许可。
请注意,中国驻苏丹大使馆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其他材料或信息。建议查看大使馆的网站或直接与他们联系以获取最新信息和要求。
💡重要通知 (2023/4/13)
有关签证申请及其他领事服务的咨询,请致电
备用号码:(00249)990909087
签证申请程序:
http://sd.china-embassy.gov.cn/eng/lsfw/202206/t20220620_1070613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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